回收簡介

 

首頁 
學校基本資料 
環境教育計畫 
回收簡介 
垃圾分類 
回收標誌 
回收流程 
回收前的處理 
回收的好處 
教學檔案 
遊戲連結 
好站連結 

 

資源回收

  人們的生活愈富足利用的自然資源愈多製造出來的廢棄物有毒物質也愈來愈多

  日常生活中所需的各項物品,一旦遭受淘汰後就成了一件件的垃圾。大量的垃圾和有毒物質造成了環境的污染,也加速了地球環境生態的消失。為了減少對環境生態的破壞,因此我們應該做好資源回收來減少對環境的破壞,把乾淨的環境保留給下一代。

回收的物品

目前環保署公告可回收的物品包括下列幾項:

一、容器類:紙容器(含鋁箔包)、鐵鋁罐、玻璃瓶、塑膠類(不含塑膠袋)、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如寶特瓶)、聚乙烯(polyethylene;PE)(如不透明之清潔劑、洗髮精瓶)、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PVC)(如透明之清潔劑瓶、沙拉油瓶)、聚丙烯(polypropylene;PP)(如免洗餐具、果汁瓶)、發泡聚苯乙烯(polystyrene;PS)(如免洗餐具)、未發泡聚苯乙烯(polystyrene;PS)(如養樂多瓶)

二、機動車輛(含汽車、機車)

三、潤滑油、輪胎、鉛蓄電池 、乾電池

四、電子電器物品: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冷暖氣機

五、資訊物品:電腦(含個人電腦與筆記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民眾可由容器上的回收標誌認出可回收物質。

 

回收管道

民眾配合資源回收工作,可透過以下管道進行回收工作:

一、清潔隊:

  民眾可將家中資源物品交給清潔隊帶走。

二、販賣場所回收點:

  包括「批發或零售式量販業」、「連鎖式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超級市場業」及「便利商店業」皆設置有資源回收筒可供民眾使用。

三、社區、學校、機關、團體回收點:

  民眾也可結合社區或學校力量,共同參與資源回收,只要擬妥計畫書送環保署審查通過即可獲得補助款,從事資源回收工作。

四、環保署並積極規劃於公共場所設置回收點,包括加油站、車站、機場、高速公路休息站、大型風景區…等場所,以提供民眾更便利的的回收管道。各資源物品之回收點及回收商之資訊可至「資源回收網」之『回收管道查詢』處查詢,若遇回收點或回收商拒收情形,可利用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檢舉。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